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,我局拟对******医院仓山院区(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)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。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,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2025年5月14日-2025年5月21日(5个工作日)。
听证权利告知: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,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、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。
联系电话:0591-******
传 真:0591-******
通讯地址:福州市仓山区闽江大道238号文体中心体育馆1楼综合审批窗口
邮编:350007
序号 |
项目名称 |
建设地点 |
建设单位 |
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|
项目概况 |
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|
1 |
******医院仓山院区(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)项目 |
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******中学南侧,福峡路东侧 |
******医院 |
******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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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***********中学南侧,福峡路东侧,占地面积20901.5m2,设置300张床位。 |
一、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种类为:①门诊废水、②病房废水、③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废水。项目废水采取分流处理,最终统一依托院区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项目建设的污水处理站(拟建不小于380t/d)处理,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,最后进入连坂污水处理厂处理。 二、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污水处理站采用地埋式,水处理池加盖板密闭,污水处理站及污泥处理间的恶臭气体收集系统采用负压收集(收集率按90%计)。同时,恶臭气体收集后采用“活性炭吸附装置”工艺处理,该工艺除臭效率按60%计,配套风机风量为2000m3/h,废气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。 三、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,从源头上对噪声进行控制;优化项目区平面布置,充分利用建筑墙体隔声,对于高噪声设备应尽量远离厂界和生活区。 四、固体废物 1、一般工业固废:设置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,满足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》(GB 18599-2020)的相关要求。 2、危险废物:本项目依托院区疫病防治基地项目建设的医疗废物暂存间,医疗废物经过分类包装、消毒、收集,暂存至医疗废物暂存间;妥善收集后统一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。 3、生活垃圾:设置垃圾桶收集,暂存至生活垃圾贮存间,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。 |